2026年2月27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公司从2023年5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所收取的营业收入款项是否用于他人或单位的用途及对应的金额进行审计需要的会计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8号
中介机构:湖北隆兴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17R地块东风阳光城银杏苑A*-*-204房屋现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鉴定
下一篇:对陈**独立经营广州***医院事业部**部期间事业部的最终真实盈亏数额作出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