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4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武汉名流地产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名流人和天地名流城市商业广场A栋1层1室房产、被执行人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9处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5号 中介机构: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被执行人深圳正威(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1184箱货物进行评估。
下一篇:1.恢复至2025年5月20日承租时房屋使用状态所需的装修费用(拆除、修复或重置的合理费用);2.恢复至2025年5月20日承租时奥克斯燃气热水器1台、盈田人大1匹冷暖空调挂机2台使用状态所需的修复费用或重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