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鉴定事项:1、对江汉区常青路296号长乐商务大厦4-12层(12楼为半层)的地板、墙面、水电改造等形成附合的装修残值进行鉴定。另外对楼入户门厅的地板、墙面及改造过的电路(价值)进行鉴定;2、对被告2025年12月18日之后至鉴定之日的停业损失进行鉴定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8号 中介机构:武汉中万兴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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