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7日根据武汉市东开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王同刚名下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1号武汉万科魅力之城五区A3单元11层02室[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8)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59600号]的房产及附着物、构筑物、固定设备等不可拆分、搬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7号 中介机构:武汉银建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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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被执行人湖北杰诚成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主楼3层1号(权证号:昌2012004121)、新时代商务中心主楼3层2号(权证号:2012004123)、新时代商务中心主楼3层3号(权证号:2012004137)的房产及附着物、构筑物、固定设备等不可拆分搬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