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2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972万元的《工程外包合同》(被告证据7、P37-409)及其后续追加工程(即原告证据3、P145-173,2026年3月25日庭审时提交的补充证据为清晰版)的工程量及价格进行司法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53号 中介机构:北京金马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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