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9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申请人因2024年11月24日经营场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庙山产业园雅居乐国际花园二期2-7幢2层商15-11号房)火灾遭受的全部财产损失进行评估鉴定(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24年11月24日),范围包括:1.经营场所内直接烧毁的财产损失;2.因火灾导致的财产贬损及修复费用;3.经营场所整体恢复至火灾前正常使用状态所需的全部工程费用;4.火灾导致的停业损失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0号
中介机构:湖北楷燊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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