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张书记,我刚到新岗位,发现前任留下了一些棘手难办的问题,可以先放一放吗?
答:小王,这个想法可不行。这种面对前任遗留的棘手问题,不愿马上接手、选择拖延观望的做法,本质是“新官不理旧账”的典型表现,是不担当、不作为的行为。党员干部任职履职,接过的不仅是权力,更是沉甸甸的责任。前任留下的问题,只要属于你职责范围内的,就不能“选择性忽视”,更不能“先放一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我们要牢记,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没有“过渡期”,更没有“新旧账”之分。面对遗留的棘手问题,要主动担当、迎难而上,不推诿、不拖延,及时研究处置,这才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体现。
问:我只是觉得现在处理时机不大合适,想再看看,等条件成熟再处理,这样总可以吧?
答:这种“等条件成熟再处理”的想法,存在很大风险。条件成熟与否,往往是在推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创造的,而不是被动等来的。如果因为等待“条件成熟”而错失解决问题的窗口期,导致群众诉求久拖不决、矛盾持续积累甚至激化升级,那就从“被动等待”变成了“消极失职”。作为新任领导干部,必须摒弃“等一等、缓一缓”的想法,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解决遗留问题作为履职“第一课”,一边调研熟悉情况、一边协调推动解决,以实实在在的担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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