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7日根据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青山区新沟桥街道24街坊62门1栋1单元1楼4号房屋内卫生间与客厅连接处墙体渗水造成的财产损失和装修损失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0号 中介机构:上海泛华天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原告樊小玲请求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位于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 111号汉口城市广场六期5栋/单元4层6室,二层大厅房顶和墙面因楼上漏水产生的房屋装修修复费用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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