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对案涉三款设备,高速BC串焊机(CTM-60BC型)3台、高速激光无损BC划片机(CTC-72S-BC型)1台、BC激光划片机(CTC-10BC型)2台的相关参数(范围以被告(反诉原告)提交的司法鉴定范围意见书为准),是否符合上述设备技术协议约定的技术参数进行鉴定。
下一篇:对原告深圳市铂纳特斯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签署的《关于深圳市铂纳特斯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设备验收的补充协议》中“15电池化成分容系统合同(合同编号:ZYCJ-2020-0603)”项下所涉设备,在申请人当前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更换耗材等相关操作后,是否符合质保期的技术指标要求,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