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请求贵院依法委托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对原、被告合伙期间案涉19个项目(自2018年1月至2026年8月期间)的财务收支及盈亏情况进行司法审计。审计范围包括:(1)全部营业收入、项目回款、应收账款余额及去向;(2)全部成本支出、费用报销、对外债务及资产购置的真实性、合法性;(3)在上述收支审计基础上核算合伙项目实际盈亏,确定原告应分得的分红数额。
下一篇:对被执行人合合无限(武汉)健身有限公司江汉双玺分公司名下健身机械设备及中央空调等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