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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当涂县中桥南铁矿探矿权转让公告
发布日期:201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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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现对其所有的安徽省当涂县中桥南铁矿探矿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公告如下:

转让方承诺本次产权公开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因此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勘查许可证号T34120080302003622;有效期20109292012929;勘查面积3.86平方公里;图幅号H50E004019

2、地理位置:中南桥铁矿床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域东南16公里,隶属于当涂县石桥乡。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3145??,北纬31°2600??。矿区两侧(1公里)与姑山铁矿仅隔一条青山河,青山河和长江相通。矿区北面与马鞍山钢铁公司正建设的白象山铁矿相距约1公里,交通便利。

3、勘查情况:经华东冶金地质勘查研究院详查和勘探,矿区面积3.86平方公里,全区求得332+333资源量1112.89万吨,平均品位TFe35.89%,伴生V2O516668吨、平均品位0.15%;其中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371.94万吨,平均品位TFe35.67%,伴生V2O56896吨,平均品位0.185%,占资源总量33.4%。推断内蕴经济资源量(333740.95万吨,平均品位TFe36.00%,伴生V2O59734吨,平均品位0.131%。矿石矿物主要为磁铁矿,次为半假象—假象赤铁矿、赤铁矿、镜铁矿、菱铁矿、褐铁矿,少量的黄铁矿、黄铜矿等。矿石自然类型以矿石构造划分为块状矿石、角砾状矿石、浸染状和层纹状矿石。矿石工业类型为需选弱磁性矿石。矿石化学成分主要有用组分为铁,伴生有益组分为钒。有害杂质为二氧化硅、硫、磷,其他组分为铅、锌、铜、砷等含量低。

二、内部决策、行为批复情况

本次转让行为已通过内部审议形成决议,并得到了安徽省国资委的批准(皖国资产权函〔2008269 号)。

三、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根据安徽省志远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安徽省当涂县中桥南铁矿详查探矿权评估报告书》(皖志矿评报字〔2010057号),标的评估值为4025.08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10930。评估结果已经安徽省国资委备案。

四、挂牌价格

    人民币肆仟零佰叁拾万元整(¥4030万元)。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六、受让基本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最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法律或商业道德行为。

2、受让方应符合国土资源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要求。

3、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受让登记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1000万元人民币。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资信证明;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受让的批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受让);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付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受让保证金(不计息)。如协议成交,该受让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

为保护转让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受让,即为对此承诺,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全部条款之内容。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1)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因非转让方的原因,其在资格被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4、本公告要求内容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5、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的承诺函;

6、本公告第六条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八、交易方式

公告期内,如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在不改变挂牌条件的前提下,采取协议方式撮合交易;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采用竞价方式撮合交易。

九、特别提示

1、为便于意向受让方探矿权受让资格审查及转让成交后审批、权属变更等相关事宜,请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登记前,自行向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咨询。

2、本次转让后,由受让方自行向国土等部门申报办理权属变更等事项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宇汝松

联系电话:05512871613

    真:05512871600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