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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位于杭州市江干区阳光景台公寓2幢2单元1102室(建筑面积149.57平方米)、3幢1102室(建筑面积136.33平方米)、1801室(建筑面积133.83平方米)、1802室(建筑面积134.16平方米)四套房产进行评估
发布日期:20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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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月19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杭州市江干区阳光景台公寓22单元1102室(建筑面积149.57平方米)、31102室(建筑面积136.33平方米)、1801室(建筑面积133.83平方米)、1802室(建筑面积134.16平方米)四套房产进行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号

中介机构:浙江恒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