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1日,根据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三套房屋价值进行评估:1、洪山区爱家国际华城一期一区6号住宅楼22层2室;2、洪山区爱家国际华城一期一区6号住宅楼22层1室;3、新洲区阳逻街潘龙路1A栋5层所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6号
中介机构:武汉阳光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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