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8日根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吴**在武汉五星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有的98.98%股权予以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2号 中介机构:湖北永信行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被执行人京山福来尔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湖北京山县新市镇绿林路的地号4208210010050182000(证号;京国用2013第1681号土地使用面积1671.09平方米)及地号4208210010050183000(证号;京国用2013第1679号土地使用面积4673.24平方米)的土地予以评估
下一篇:对武汉市虹旭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建办公楼、职工宿舍、厂房配套等工程量及工程造价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