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8日根据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申请人在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会计账簿中涂华荣、付超的报销、冲抵款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与公司业务特别是沼液车项目的相关性进行审计的会计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2号中介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
上一篇:对某公司2014年8月至2020年9月期间会计账簿及凭证进行审计鉴定。
下一篇:申请人请求法院依法委托鉴定(评估)机构评估鉴定:对“流港路(森林大道-牧江街)道路和排水工程下穿武鄂高速基坑基础换填、施工临时用水、临时用电、施工排水、声测管差额”等项目工程价款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