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0日根据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依法对以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鉴定:1、汉南污水处理厂以北兴城大道以西,碧桂园大桥以南沿马影河东岸的地块的汉南区人工湿地水质深度净化工程的工程量和造价;2、根据原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提交的工程图纸确定原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建设的工程量和造价;3、将总工程量减去原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水务和湖泊局(前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的工程量,确定被告武汉鹏程冶金设备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工程量和造价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8号
中介机构:武汉市博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