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30日根据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长征路与黄陂路交接处紫泰公馆二期综合楼(即紫泰公馆1919项目6#商业楼及会馆)地下室、地上部分建筑的钢材用量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10号中介机构:湖北长江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上一篇:对1、以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确定施工范围的进度审核表、被申请人提供图纸等为依据核算申请人施工范围内的工程量2、若被申请人不提供图纸则进行现场测量确定施工范围内的工程量
下一篇:对依法对以下项目进行工程造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