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3日根据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房屋(武汉市江汉区北湖西路9号,总计使用面积443.91m²的房屋)2007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12日期间的占有使用费标准进行评估;对土地(武汉市江汉区北湖西路6号,总计使用面积2000m²的土地)2017年6月8日至今的占有使用费标准进行评估需要的房产土地综合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现将结果公示如下:摇出球号:23号中介机构:武汉仲恒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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