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3日根据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洪畈里152号1栋1-3层的房产(建筑面积:254.43m²,土地使用面积不详)、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刘集村三组1栋1-3层的房产(建筑面积:247.71m²,土地使用面积不详)、位于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91号1栋1层的房产(建筑面积:41.4m²,土地使用面积不详)、位于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大屋基村2栋1-2层的房产(建筑面积:319.18m²,土地使用面积不详)的市场价值(含土地使用权价值)进行司法评估需要的房地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1号
中介机构:湖北华夏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