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1日根据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工程“龙发企业基地一期”项目中包括原告应施工但未施工的“天棚和独立砼抹灰工程”对应的造价、原告主张的增加工程量对应的造价、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附件一约定的钢材、水泥、混凝土等主材价格调整等双方有争议部分的造价进行鉴定(同时双方无争议的造价应予明确)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6号 中介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中海二七滨江项目商业区A1区域(负一层和负二层)其中部分区域、A2区域负一层和负二层、A3区域负一层和负二层、A6区域地下部分及地上三层、A23区域上景观平台(以上施工区域模板展开面积为26743平米)的已完工工程量按照同时期定额参考信息核算鉴定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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