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8日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承建的某通航空有限公司综合保障楼建设工程项目已完工部分的总造价进行鉴定;2.对停工窝工所产生的管理费、人工费、机械费、垫付水费等损失金额进行鉴定(自2019年9月至2021年3月31日)3.对项目未完成工程的预期可得利润损失金额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湖北恒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一篇:申请对京东方项目工地消防安装工程及二次转运费用进行造价。
下一篇:申请人认为从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规范性而言:被申请人提交的拟证明其在协议有效期内,由其直接支付的所谓“差旅、工资、社会保险、代付其他费用”等托管资金(其证据材料称为1210087元),从数额、范围、合法性、财务规范等方面均有重大瑕疵。申请人提交两项鉴定事项等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