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案涉工程6号、9号、X号、25号楼房屋除防水外的屋面施工的劳务费进行鉴定需要的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5号
中介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上一篇:1.对位于东湖绿道白马驿站内的某公司施工的案涉合同外的增加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2.对位于东湖绿道白马驿站内的某公司施工的质量不合格部分的装饰装修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鉴定。
下一篇:对案涉工程4号楼、6号楼、7号楼斜屋面、1号楼配电房、公共教学楼楼主体和二次结构(包含1号楼、2号楼的二次结构)的木 工工程造价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