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案涉车辆鄂 AMH697号重型自卸货车的停运损失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5号
中介机构:湖北天地源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上一篇:1.对洪山区珞狮路449号狮城名居东门12、13号门面在2013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22日期间的租金标准进行鉴定;2.对2020年11月20日(申请人提起本案之诉之日)为鉴定时点,对被申请人《拆迁还建协议书》约定尚未向申请人交付的,建筑面积为148.47平方米的办公房屋价值进行鉴定(参照物: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447号珞狮城·风华新都12栋)。
下一篇:对湖北测绘大厦3楼(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39号)在2015年6月6日到2019年4月8日期间的房租、运行维护费进行市场价司法鉴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