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根据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1.对洪山区珞狮路449号狮城名居东门12、13号门面在2013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22日期间的租金标准进行鉴定;2.对2020年11月20日(申请人提起本案之诉之日)为鉴定时点,对被申请人《拆迁还建协议书》约定尚未向申请人交付的,建筑面积为148.47平方米的办公房屋价值进行鉴定(参照物: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447号珞狮城·风华新都12栋)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4号
中介机构: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