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根据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1、审计确定,原告已收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汉口北金融港”1号楼、2号楼建设工程中泥工劳务工程的工程款数额;2、审计确定,原告已收到被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汉口北金融港”1号楼、2号楼建设工程中泥工劳务工程的工程款数额;鉴定事项:1、审计确定,原告已收到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汉口北金融港”1号楼、2号楼建设工程中泥工劳务工程的工程款数额;2、审计确定,原告已收到被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汉口北金融港”1号楼、2号楼建设工程中泥工劳务工程的工程款数额;需要的审计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6号
中介机构:武汉真道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