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日根据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某人持有的武汉水之蓝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的股权进行评估需要的资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1号 中介机构:湖北佳联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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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1、审计确定,原告已收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汉口北金融港”1号楼、2号楼建设工程中泥工劳务工程的工程款数额;2、审计确定,原告已收到被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汉口北金融港”1号楼、2号楼建设工程中泥工劳务工程的工程款数额;鉴定事项:1、审计确定,原告已收到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汉口北金融港”1号楼、2号楼建设工程中泥工劳务工程的工程款数额;2、审计确定,原告已收到被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汉口北金融港”1号楼、2号楼建设工程中泥工劳务工程的工程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