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1日根据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新竹路3号金地阳光城北8栋3单元5层02号【不动产权证号:湖201105881】的房产及附着物、构筑物、固定设备等不可拆分、搬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需要的房产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24号
中介机构:湖北正量行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上一篇:对被执行人共同共有的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五堰街办四堰巷20号1幢4-6-3室【产权证号: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059号】、位于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车城南路22号1幢2-5-1室【产权证号:鄂(2018)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00585号和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街办丹江路19号1幢2-4-2室【产权证号:鄂(2017)十堰市不动产权第0033119号】的三套房产及附着物、构筑物、固定设备等不可拆分、搬离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登记在当事人名下位于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2425号4层8室房屋进行评估,同时对房屋内部装修、建筑、构造物进行评估(不动产权证号:鄂2017武汉市江岸不动产权第0032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