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8日根据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原告蔡燕名下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新长江香榭湾3栋2单元21层2号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以鉴定机构上门之日为评估基准日,漏水损失评估范围以现场勘测为准,包括阳台和卧室的顶面、墙面及墙布、柜体、门等)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1号 中介机构:上海阳昌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对位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绿道二期濮锦驿站3号楼的装修损失进行鉴定。具体范围为:1.武汉市濮锦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有装修价值损失:被告拆除原有装饰(墙面、地面、水电管线、装饰构件等)导致的损失。2.消防系统专项损失:拆除原有消防设施(喷淋系统、烟感器等)导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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