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8日根据武汉市东开区人民法院委托,我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位于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东湖绿道二期濮锦驿站3号楼的装修损失进行鉴定。具体范围为:1.武汉市濮锦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有装修价值损失:被告拆除原有装饰(墙面、地面、水电管线、装饰构件等)导致的损失。2.消防系统专项损失:拆除原有消防设施(喷淋系统、烟感器等)导致的损失需要的其他评估类中介机构进行了集中摇号选择。 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摇出球号:3号 中介机构:浙江安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上一篇:对案涉武汉洪山区伟鹏·驿山高尔夫D区9栋102室一系列费用进行评估。
下一篇:对原告蔡燕名下位于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办事处新长江香榭湾3栋2单元21层2号房屋漏水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以鉴定机构上门之日为评估基准日,漏水损失评估范围以现场勘测为准,包括阳台和卧室的顶面、墙面及墙布、柜体、门等)